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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警惕投资旅游项目为由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

2022-12-11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487

    经常有人向律师咨询,自己向某某旅游公司出资,款项能否要回来的问题。听后感觉十分痛心。一些老人将微薄的养老金用于所谓的投资,就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法旅游文化公司的通常做法是,业务员在广场、市场、小区等老年人聚集的地方,打着旅游推广的幌子,向老年人发放宣传资料,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免费旅游”服务。在业务员的“甜言蜜语”中,老年人不分青红皂白地向公司出资几千、几万元、甚至百万不等,同时签订每月返融资额利息的协议。并通过发放土特产小礼品、举办洗温泉、聚餐、组织考察观光团等各种活动,吸引群众出资理财,起初几个月收到了“利息”,后来公司推脱资金有问题不再付“利息”,投资人的本金也要不回来了。接着便是公司人去楼空,老板跑路。

旅游公司的上述做法,基本上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

律师提醒:1、“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理财项目冷静分析,避免受骗;2、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集资活动是否获准;3、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高额回报的特点;4、高投资伴随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风险更大。上一篇:君子可以爱财,但要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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