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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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畴
二、担任单位、公民个人法律顾问
2011-09-23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11682
1、对顾问单位、公民个人提出的问题给予书面或口头的法律咨询。
2、草拟、审查或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并提出法律意见。
3、以法律顾问或代理人的身份参加与聘方有关的法律事务的洽商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4、以法律顾问或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聘方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纠纷的调解、仲裁。
5、以代理人身份参加与顾问单位、公民个人有关的诉讼。
6、就企业的重大计划事项向决策层提供可行性报告和法律意见。
7、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管理合同。
8、代理与聘方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