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方式

电话:0411-85661239

传真:0411-85661239

电子邮箱:fzhlss@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世纪广场13号

律师简介

范作辉律师

 
    范作辉:男,1964年1月6日出生,辽宁大学律师系本科学历,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政协瓦房店市第八届委员、第九届常务委员。瓦房店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法律顾问;瓦房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曾任大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中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委员会律师协作网成员律师。
    一、执业简历
    2002年5月至2011年7月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2011年8月至今 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 主任
    二、主要荣誉称号: 
    1、2004年被瓦
房店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2006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优质法律服务年活动先进个人”;
    3、2007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化解民间纠纷百日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4、2007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大连市优秀律师”;
    5、2007年被瓦房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五佳律师”;
    6、2008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大连市人民满意律师”;
    7、2008年被中共大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大连市首批最佳法制宣传志愿者”;
    8、2009年被大连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会员”;
    9、2010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化解矛盾纠纷优秀律师”;
    10、2011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大连市2010年度化解矛盾纠纷优秀律师”;
    11、2011年被大连市委、市政府评为“大连市2006—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12、2012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2011年度大连市优秀律师”;
    13、2013年3月,被瓦房店市司法局评为“2012年度司法行政系统'特殊贡献奖'”;
    14、2013年6月,被大连市总工会、大连市司法局授予2011~2012年度“大连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荣誉称号;
    15、2014年8月,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评为“优秀辅导员”。
    16、2014年10月,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2012-2013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称号。
    17、2016年12月,被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市司法局评为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
     18、2018年7月,被辽宁省律师协会授予“辽宁省优秀律师”称号。
    三、理论成果:
    1、2005年在大连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征集论文活动中,撰写并提交了《论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文章;
    2、2005年撰写的《论表见代理制度的有关问题》论文荣获"东北三省律师论坛二等奖"; 
    3、2005年撰写的《浅谈表见代理制度的有关问题》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并收录在《中国当代思想宝库全书》中,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
    4、2006年在全国律协组织的第八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活动中,撰写的《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后的法律纠纷及诉讼救济》论文,被收录在《公司法律师实务--前沿、务实与责任》一书中,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5、2006年撰写了《论正当防卫》论文;
    6、2007年在全国律协组织的第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民商法实务论坛"活动中,撰写了《试论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问题》、《论缔约过失责任》两篇论文。其中《论缔约过失责任》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该论文被收入在《民事律师实务》中,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7、2007年辽宁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召开"辽宁省民商法理论研讨会"活动中,撰写并提交了《浅析物权法下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论文,收入在《民商事律师实务与执业参考》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8、《担保公司未履行先义务,其保证金被划走是否属于承担担保责任》的案例,被收入《中国民商事案例精选》一书中,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四、公益事业
    1、2006年编辑整理了9万余字的《律师与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资料,印刷50余本免费向城乡30余所初级中学发放;
    2、2006年编辑整理了近4万字《公民常用法律知识200问》普法资料,免费向城乡居民发放,数量达230余本。
    3、2007年编辑整理了《工伤职工维权手册》普法资料;
    4、2007年撰写了《来自红墙内的悔恨——从一个未成年人罪犯写给母亲的信谈起》文章,自费印刷后向瓦房店市城乡40余所高、初级中学发放;
    5、先后多次到瓦房店市第二初级中学、第三十九中学、中小学综合教育基地、杨家满族乡普法教育基地为学生做《维护未成年人权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预防犯罪》等普法讲座,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的法律问题,受训学生达11000余人。到第三十九中学进行普法时,自购价值500余元的法律图书100余册赠与给该校。
    五、主要业务经历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范作辉律师一直本着"诚实守信、求真务实、勤勉尽责、及时有效"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经过多年的不断进取,范作辉律师在房地产、公司事务、金融、保险合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领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执业10年来,代理各类案件近千件,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好评,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树立品牌意识、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是范作辉律师矢志不渝的执业理念。范作辉律师将继续为客户寻求高水平法律服务而不懈努力,永远把客户的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卓越的智慧、独特的资源,为客户全面防范、控制、化解法律风险。
    范作辉律师期待为你事业的发展和权利的维护,提供值得信赖的专业服务。
    联系电话:13052794167
    办公电话:0411-85661239
    电子邮箱:
fzhls88@126.com
    QQ:920950411
王喜英律师 
 
     王喜英律师,1975年11出生,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工伤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的起草和审核等方面有丰厚的执业经验。有多年公司法务工作经验,能很好地将公司、企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公司、企业运作相结合,为具体项目的运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期间,细致起草、严格审核各类合同,规避了很多风险;在债权实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的经验,赢得了企业的高度好评。

    专业的法律技能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办事态度不断进取、自我完善的理念是王喜英律师从事律师职业的信条。

联系电话:13050500659

电子邮箱:328243058@qq.com 

肖丽律师助理

   

肖丽,女,法律专业。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时刻关注中国法治的进步,有着对法律理论孜孜不倦的探索,不断努力的学习、充实、钻研法律知识。认真探索并掌握法律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的技巧。擅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企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法律纠纷的处理工作。

肖丽为人忠厚诚实,具有较高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能力。作风严谨,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热爱法律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肖丽愿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己任,怀着一颗赤诚之心,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联系电话:13478722822、办公电话:0411-85661239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