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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作辉荣获“大连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称号

2013-07-06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4709

相对于用人单位的职工(含农民工),经常会被无缘无故地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不参加保险,或者发生工伤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他们没有了工资,有病无钱医治,治疗工伤花去了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这时,他们就成为弱势群体。

每当面对这些人需要法律帮助的时候,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的全体人员对待上门寻求法律帮助的职工当事人,都能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不但让他们得到准确、及时的法律服务,而且会享受到减免律师服务费用的优惠;同时,“送上一杯水”、“说句贴心话”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即便是代理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律师在依法代理的前提下,也能向用人单位的领导讲清楚法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规定,力促双方找到一个最佳的解决纠纷的方案。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已深深扎根在全所人员的心中。因此,范作辉律师作为该所的代表,被评为2011-2012年度“大连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面对荣誉,该所全体人员表示:以此为动力,继续做好职工的维权工作,为社会和谐贡献自己微薄之力。

附:

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大连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的决定

 大工发〔2013〕25号

近年来,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职工法律维权工作,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律师在职工法律援助、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中的作用日益彰显,维护了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批热心职工维权事业,倾心竭力为职工说话办事,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杰出律师涌现出来。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激发和调动全市广大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参与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积极性,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决定,授予辽宁甘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永亲、辽宁利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苏环海、辽宁正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良、辽宁海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吉权、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范作辉、辽宁泰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少鹏、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梦川、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继峰、辽宁黄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万鹏、辽宁瑞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宝全等10名同志2011~2012年度“大连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律师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职工维权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广大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职工法律维权工作,不断提高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连市总工会      大连市司法局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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