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电话:0411-85661239
传真:0411-85661239
电子邮箱:fzhlss@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世纪广场13号
新闻动态
本所律师走向广场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2011-12-05来源:作者: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4445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随着第十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到来,为了响应瓦房店市司法局的号召,落实“六五”普法宣传规划纲要。2011年12月5日上午,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在瓦房店市八三广场做义务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
在整个上午现场散发法律宣传单800多份,便民法律咨询联系卡200张。法律宣传的内容涉及市民最为关心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合同法等热点法律问题。宣传材料中由本所范作辉律师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编写,受到市民的好评。同时,范作辉等律师还现场解答了市民的法律咨询。
这次活动是辽宁范作辉律师事务所开展的法律服务月活动的一个部分。通过义务法律宣传,使市民对身边常用的法律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同时也树立了律师勇担义务法律宣传重担,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形象。
下一篇:本所“开展义务普法宣传月活动”